学校各部门、各单位:《广西艺术学院工会文体工作暂行办法》已经学校工会委员会委员会议研究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情况和问题,请及时反馈到学校工会。特此通知。 附件:广西艺术学院工会文体工作暂行办法 201906200917373507.pdf 广西艺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8年9月30日